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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采纳数:52317获赞数:278290从山西省第二警校毕业,从事管教工作13年,后从事政工工作。向TA提问展开全部2007年颁布的《管 制 刀 具认定标准》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,可以认定为管 制刀 具:
匕 首:带有刀 柄、刀 格和血 槽,刀 尖 角 度小于6 0度的单 刃、双 刃或多 刃尖 刀;三 棱 刮 刀:具有三个刀 刃的机械加工用 刀 具;带有自 锁装 置的弹 簧 刀(跳 刀):刀 身展开后,可被 弹 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 折 叠 刀 具等。
1、匕首:带有刀柄、刀格和血槽,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、双刃或多刃尖刀
3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:刀身展开或弹出后,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
4、其他相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:刀尖角度小于60度,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、双刃和多刃刀具
5、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,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、双刃和多刃刀具
二、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.5毫米的各类武术、工艺、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。